联系我们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航道行政执法青年先锋队考核办法

来源: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作者:cjkhd_bgs1 日期:2024-05-22 16:40

第一条 为加强局航道行政执法青年先锋队(以下简称“青年先锋队”)内部管理,强化青年先锋队队员有效履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航道行政执法青年先锋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先锋队考核及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青年先锋队的考核应遵循“注重日常、把握实效、导向鲜明、严格标准”的原则。

第四条 航政管理处负责青年先锋队考核工作。

第五条 青年先锋队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由航政管理处实施,主要考核青年先锋队队员日常工作情况;年度考核由航政管理处牵头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施,主要综合日常考核和执法考试情况,在个人自评和队员互评的基础上会商形成综合评价。

第六条 日常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外勤组每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航道巡查或航政执法或专项行动。

(二)全部人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开展的航政执法相关工作。

(三)每人每季度至少一次航政管理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或研讨交流;每年二次集中执法培训;根据安排参加上级和外部骨干培训,四年至少一次;根据安排参加到其他执法单位驻点学习;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每年年底参加体能训练,并测试达标。

上述工作无故缺席一次不合格;每项工作连续两次或上述所有工作全年合计超过三次请假,且后续未补足完成的不合格。

第七条  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执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100分,80分以上合格,95分以上优秀。

(二)日常工作表现根据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开展个人自评和队员互评,综合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

(三)“一票否决”情形:

1、有违纪违法情况的;

2、故意或有重大过失造成恶劣影响情况的;

3、工作态度差或工作质量低,被上级点名或接到投诉反映后查实,对局造成不利影响的。

第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以下三个等次:

(一)优秀:日常考核合格,执法考试优秀,无“一票否决”情形;队员互评好占80%以上;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或形成重大社会影响力或对执法工作有显著推动作用。

(二)合格:日常考核合格,执法考试合格,无“一票否决”情形;工作表现积极,队员互评一般及以上占60%以上。

(三)不合格:日常考核不合格或者执法考试不合格或“一票否决”情形;工作表现差,队员互评差占50%以上。

第九条  年度考核结果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通报组织人事处和青年先锋队队员所在处室。局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青年先锋队队员给予表彰,对其所在处室给予表扬,个人在评优评先、专业晋升中优先推荐;考核不合格或表现不积极的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航政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